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绍兴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绍市农产办〔2016〕1号)规定,在各区、县(市)及市直开发区初审基础上,经征求市级相关部门(单位)意见,我办审定并公示,浙江大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198家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监测合格,现予公布。绍兴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以此为准。
附件:监测合格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
绍兴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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