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农业局绍兴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全市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通知》(绍市农〔2017〕21号)和《绍兴市农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粮食生产扶持政策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农局办发〔2017〕27号)文件精神,由建设主体申报,经所在区、县(市)审核推荐,我局对各区、县(市)上报的优质稻米生产示范基地进行考核评分,综合考量基础条件、加工设备、食品安全、质量建设以及市场营销等相关指标,其中诸暨市陶朱街道联合村优质稻米生产基地和上虞区东关街道凌江畈粮食生产基地符合基地建设要求,被确定为市级优质稻米生产示范基地。现将绍兴市级优质稻米生产示范基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反映问题。
(联系人:张国萍联系方式:0575-85156009)
附件:绍兴市级优质稻米生产示范基地名单公示表
绍兴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8年1月10日
绍兴市级优质稻米生产示范基地名单公示表
基地名称 |
面积 |
品种 |
稻米品牌 |
建设主体 |
诸暨市陶朱街道联合村优质稻米生产基地 |
1100亩 |
甬优15 |
苍湖大米 |
诸暨市苍象湖粮食专业合作社 |
上虞区东关街道凌江畈粮食生产基地 |
150亩 |
中嘉8号 |
壮老汉 |
绍兴上虞三丰富硒粮油专业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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